经历了从严从紧调控考验的厦门楼市,正迎来政策暖风拂面。今年以来,不管是“闽七条”的出台还是六部委先后为楼市吹出政策暖风,从中央到地方逐渐亮出稳定楼市消费的“底牌”。随着央行再次降息、公积金贷款调整、二套房首付降低至4成等,救市政策的频发不仅提振了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在很大程度上也为购房者减轻了购房压力。在诸多政策利好的加持下,各界对楼市的信心开始有所恢复,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表示,4、5月份或是购房的最佳时期。

在短短的4个月的时间里,厦门楼市迎来了六大政策调整。在此,本网特别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梳理,以飨网友。

新政1

  • 厦门公积金贷款新政

    时间:2015年4月7日

    最关注政策:公积金首付比例可低至20%

    政策回顾:4月7日,厦门市发布关于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出部分调整的新政。新政不仅降低了公积金贷款的门槛,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查房。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明确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取消了购房套数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限制条款。同时,新政还明确了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单职工40万元,双职工80万元”,调整为“单职工50万元,双职工100万元”。【详细】

新政2

  • 二手房营业税新规

    时间:2015年3月30日

    最关注政策:厦门二手房营业税免征期“5改2”

    政策回顾:国家财政部于3月30日发布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执行。


    厦门市地税局表示,厦门二手房(普通住房)营业税免征期“5改2”以新政正式实施的3月31日为节点。【详细】


新政3

  • 二套房首付新政

    时间:2015年3月30日

    最关注政策:二套房贷首付降至4成

    政策回顾: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详细】


新政4

  • “闽七条”发布

    时间:2015年3月20日

    最关注政策:首套、首改标准放宽;公积金贷款首付降至20%

    政策回顾:省住建厅、财政厅、金融办等三部门,制定了《关于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从3月20日起施行。


    根据意见,个人购买首套房后再次购房,除增加住房面积、增加电梯功能、改善地段等级、购买“学区房”等情形认定为首改房外,所购房屋属于旧房换新房、家庭成员上班及子女上学距离变近、居住环境有所改善,均认定为首改房。同时,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20%。【详细】

新政5

  • 央行降息

    时间:2015年2月28日

    最关注政策:1年期贷款利率下调0.25%

    政策回顾:央行2月28日发布信息,3月1日起,金融机构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


    据央行发布最新公告称,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详细】

新政6

  • 限购全面取消

    时间:2015年1月15日

    最关注政策:厦门全面取消限购

    政策回顾:1月15日上午,经厦门市政府研究同意,从1月16日起,厦门全岛取消住房限购措施,思明区、湖里区144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再限购。此前,厦门市于2014年8月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决定岛外四个区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岛内两个区非普通商品住房(144平方米以上)不再执行住房限购措施,但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仍有限购。【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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