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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企业名称由“管理”改为“服务”
昨天上午,建设部发布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同时,建设部决定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删去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这三条都是有关企业年检制度的。
今年8月底,国务院决定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改,其中一条就是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办法》据此做了相应的订正。(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