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推荐

您所在的位置: 厦门站 > 新闻中心 > 新闻资讯 > 外地新闻 > 正文

 新闻搜索:

刘明康:做好风险控制 科学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

  2008年07月21日 07: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进入业主论坛

刘明康:做好风险控制 科学地支持房地产健康发展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日前在银监会召开的年中工作会议上表示,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不良贷款率比年初有所下降。下半年,银监会应密切关注小企业信贷需求,要优先满足灾后重建地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的合理信贷需求。要督促商业银行针对部分城市进行住房按揭贷款压力测试和情景分析,做好房地产风险的预警和控制工作。满足正常合理的房地产信贷需求,科学地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银监会要努力防范各类金融风险,引导商业银行法人进一步加大拨备力度,提高资本充足率,以丰补歉,守住底线,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

    扎实做好银行业风险监管

    刘明康介绍,上半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增加2.7万亿元,增长15.2%。在落实从紧货币政策的同时,农业、西部地区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得到较好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状况持续改善,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增强。6月末,主要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11762.8亿元,比年初减少247.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6.10%,比年初下降0.62个百分点。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同比上升6.7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同比上升5.61个百分点。一季度末,商业银行加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8.2%,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达标银行165家,达标银行资产比例为81.2%,同比提高3.8个百分点。

    谈及下半年银监会工作,刘明康指出,要扎实做好银行业风险监管工作,准确把握“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宏观调控要求,指导银行业机构认真地将客户和潜在客户分类排队,深入进行调研。密切关注“三农”信贷,力争对“三农”信贷投放力度不放松,实际比例不下降。密切关注小企业信贷,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风险和信贷情况分门别类摸清情况,努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渡过难关,尽可能不低于年度信贷平均增速。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刘明康日前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举办的“青年金融家领导力夏令营”上介绍,银监会对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允许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已有5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邮政储蓄的分支机构成为连接城乡经济的最大金融网络;农村信用社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服务功能得到扩展;农业银行整体股份制改造正在稳步推进。在信贷服务方面也取得了重大进展。

    他表示,将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大力培育发展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优化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健全农村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时,着力解决土地制度、保险制度和利率制度等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抓紧完善农村金融长效扶持政策体系和加快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

    另外,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近日在浙江、宁夏调研时也提出,要注重研究和解决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谈及化解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历史包袱,蒋定之表示,需要发挥各方合力,但关键是要建立立足自身、市场运作和多举措并举的化解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采取收购、重组、兼并、战略投资等方式,帮助消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存量历史问题。(中国证券报)

相关链接(相关楼市信息:条) >>更多

“救市”正反方观点交锋:政府自救? 理性回归? [点击:] -- 2008-09-11 15:04:00

投行:楼市跌势或将持续数季 仍未到最严酷阶段 [点击:] -- 2008-09-11 14:55:00

专家也不敢轻易开口 救市与否考验政府大智慧 [点击:] -- 2008-09-11 14:50:00

厦门:透视近期土地市场 冷市热演土地大戏 [点击:] -- 2008-09-11 14:08:00

楼市价降或刚刚开始 开发商涨得越多跌得越多 [点击:] -- 2008-09-11 10:40:00

 

   【我要“揪”错】【Email推荐】【关闭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免责声明
作为网络媒体,XMHOUSE.COM只为网友提供一个言论平台,网友言论并不代表XMHOUSE.COM的观点。因此,XMHOUSE.COM对于该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 XMHOUSE.COM尊重他人的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使用者也尊重他人之权利。请网友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注意措辞,禁止带有攻击性、反动、色情的词汇。XMHOUSE.COM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决定终止侵害或违反他人权利之使用者的帐号。 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被非法重制,请及时向我们投诉。同时,对于侵犯本网版权的行文,我们也将保留起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