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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道路无端变成停车场 严重影响居民进出
部分小区道路被划作停车位,业主出入感到不方便。
陈先生来电反映:我是莲前东路福满山庄的业主,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占用公共通道划成停车位,使本来就不宽的通道变得更窄了,业主们进进出出真是不方便呀!
>>>记者调查
23日下午,记者走进福满山庄的正门,就看到环形的小区道路上停着许多私家车,大有“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气势。由于通道内侧画出了黄色的停车线,停放的车辆将6米宽的路面占去了近一半,两车道变成了单行道。此时一辆车驶过,行人只好尽可能地往停车位靠,身子都快贴到停放的车辆。

好好的花园小区,无端被划成一个个停车位,业主林女士对此非常无奈。她告诉记者,小区通道一直以来是不允许停车的,可是半年前,小区物业开始将一边道路划作停车位,而且停车位的数量越来越多,这使得行人与车辆同道。居民走在小区里,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好不危险;如果发生火警,如此拥挤的道路,消防车很难进得来。林女士发出感叹:“我们小区都变成‘自古华山一条路’了。”
一名有车的业主说,每个停车位的月租是80元,外来车辆停在小区超过半小时的,要交5元的停车费。“现在小区新增的车位那么多,每月收取的费用也很可观,这些费用被物业公司收走后,用到哪里去了,我们都不清楚。我倒很想知道物业公司有没有权利收走这笔钱。”
随后,记者联系上厦煌物业公司小区管理处的王主任。她介绍说,自2006年底以来,小区内有车的业主越来越多,对停车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由于当时小区业主委员会还未成立,物业公司便向全体业主发放了征求函。经过统计和多次公示后,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在不影响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在小区道路上划出停车位。到了2007年底,物业公司在小区路面上划出126个停车位。对于业主签字的资料,物业始终保存在案。
王主任表示,由于业主委员会是在今年5月才成立,现阶段仍是物业公司代收停车费,这笔费用今后将移交给业委会。
>>>律师说法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认为,小区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确需将道路改为停车位的,除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外,如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或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等,还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实施。
而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应当由业主大会决定。住宅区内权属属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其收益归住宅区全体业主所有,其中收益的70%缴入专项维修资金。业主如果发现物业有违规行为,可以根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向物业公司追究违约责任,也可以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厦门日报 李隽斌 实习生 李嘉 蒋元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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