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来越多的上海预售房买房人开始采取群体性行动——或拒收房屋,或停止还贷,或走向法庭,而诉求只有一个:退房!愈演愈烈的退房风潮令有关部门不安,一份旨在化解“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出现”的社会性风险报告正紧急起草。(昨日本报A6版,参看今日本报A3版)
据说集体退房的原因是房价下降得厉害,并且预计房价还会继续下跌。房子还没到手,每套价格就要缩水一二十万,所以即使掏一些违约金,也要“把退房进行到底”。这应该是我国楼市上消费者第一次群体性“为房价下降而郁闷”。
而笔者最感兴趣的是,数个部门正在研究的所谓化解方略,其利益的坐标原点在哪里?
现在的情景是,已购房的消费者和未购房的潜在消费者的心境是截然不同的。前者看到房价下降就发怵,而后者巴不得房价一天跌个底朝天。所以,无论房产商,还是政府部门,解决的核心问题在于如何有效化解这种利益悖论格局。
这一格局中两种类型的消费者本来是等高的,而由于退房风潮,已购房者获得了较大权重的话语权,因为在我国的政治与商业语境下,集体风潮从来都是有所忌讳的。所以如果不出意外,房产商与政府部门应对策略最直接的显现,将是保持房价的稳定。这样,已购房者就不会再为巨大的心理落差而恼怒了。殊不知房产商更将“偷着乐”——而对房地产暴利的萎缩,消费者竟在帮自己说话。
在笔者看来,靠稳定房价来防止退房风潮再现,实在是一种“拆了东墙补西墙”的伎俩,等于拿广大没有购房者将来的福利,来补贴已购房者的现实亏损,这无疑是本末倒置的。一是因为无房者的数量与比例,远大于已购房者;二是虽说许多省市的房价相继下跌,上海更是引领全国,但目前房价的平均基数还是比较高的,普通工薪阶层仍然只有“望楼兴叹”的份儿。
这并不是说可以漠视已购房者的心理落差,而是说化解退房风潮的思路应该一分为二,首先应考虑对要求退房的已购房者进行一定方式与程度上的价值补偿,比如通过免费提供入住后的一些软性服务等,来控制他们激愤的情绪。另一条思路是,目前房价降得还远远不够,泡沫仍然鼓囊有加,行政部门不但不应萌生着意抑制房价下跌的意念,而更应从真正意义上的草根角度考虑,挤出房产市场中的现实泡沫和制度性脓包。 (东南快报 东方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