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新闻 > 外地新闻 > 正文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热线:5863501
全国最大烂尾楼开始"分肉" 部分债权无法实现 

全国最大烂尾楼开始“分肉” 部分债权无法实现

  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诚广场”第二次全体债权人会议,公布分配方案,标志着该系列案件的执行已经进入最后的分配阶段。

  号称“全国最大烂尾楼”的“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件由于涉案标的额特别巨大,债权人人数众多,且债权情况复杂,一直备受外界关注。

  多年诉讼等待终可收楼

  1996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查封广州鹏城房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中诚广场”部分在建楼房后,众多小业主和债权人也纷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各地法院对“中诚广场”的房产进行查封并执行。“中诚广场”全面停工,成为全国最大的“烂尾楼”。各法院查封的部分房产都无法单独完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从而形成复杂债权的局面。为确保涉及“中诚广场”执行案件顺利执行,切实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月份确定了涉及“中诚广场”的案件统一由广州中院执行的处理意见。据广州中院介绍,“中诚广场”系列案的执行集“烂尾楼”执行之大成,各种类型的案件几乎都可以从中找到案例。

  广州中院于2002年初委托中介机构对中诚广场项目进行评估,同时委托广东省物资拍卖行有限公司等5家拍卖中介机构对被执行人鹏城公司对外负债情况进行摸查,准备启动拍卖程序。在此过程中,鹏城公司要求在法院监督下由其对“中诚广场”自行转让。广州中院经审理,同意由被执行人对“中诚广场”16.5万平方米的房产进行变卖,变卖单价为5600元/平方米,总价为9.24亿元人民币。买受人除了对项目进行装修外,还须将B塔6万多平方米房产在装修后交付给其他购房小业主。“中诚广场”B塔已经装修完毕,具备交楼的条件,交楼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中诚广场”现已更名为“中石化大厦”。

  不可能所有债权人都满意

  从广州中院在其审判网公布的债权登记情况看,该系列执行案件的债权总共分为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交付房产、工程款、抵押权、税收、一般债权共计七大类,债权人多达200多人,涉案标的额17.65亿元,应交付房产6.2万平方米。法院最后确定的债权分配原则是,前一顺序债权清偿后才进行下一顺序债权的分配。广州中院这次公布的分配方案,返还购房款、返还变卖款、交付房产均属于第一顺序,其债权(本金)可以足额清偿,购房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其中,广州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原主张债权的数额为4.9亿元,现为其预留的数额为1.9亿元。目前,广州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与鹏城公司的纠纷仍在一审诉讼中。

  广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跃南昨天在债权人大会上表示,该院在制订分配方案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先后两次召开债权人代表参加的听证会,采纳了部分债权人的异议,但是,由于可供分配的财产毕竟有限,每个债权人的要求不一定都能够得到满足,有的债权甚至无法实现,需要债权人理性对待。

  ■新闻背景

  曾经阔过:当年楼花3万港元/m2

  中诚广场位于广州闹市、天河北路与体育西路交界处,高51层,分A、B两塔。1992年动工,1993年开始卖楼花,1998年停工烂尾。楼花曾吸引大量港澳投资客出手,价格一度高达每平米3万多港元。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后,开发商广州鹏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在楼体封顶后就被迫停工,从此烂尾。其烂尾时间之久、牵涉面之广、牵涉资金之巨在国内无出其右者,故被媒体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南方都市报 吴秀云)

    


>> 浏览更多热点新闻,了解更多楼盘资料请点击进入首页            >>更多
<%end if%>
·上海部分楼盘如此"热卖" 签约285次撤销285次 -- 2008-04-10 13:37:00
·京:轨道沿线、城市中心、高性价比楼盘最抗跌 -- 2008-04-04 09:53:00
·厦:岛外最大地产项目开盘 千名金胞将观摩 -- 2008-03-31 09:50:00
·厦门机电集团总部大厦开建 预计2010年投用 -- 2008-03-31 09:48:00
·好房也要勤吆喝 厦门经典楼盘亮相龙岩房展 -- 2008-03-24 16:39:00
·厦:未来海岸浪琴湾喜捧中国首届“广厦奖” -- 2008-03-21 10:38:00
·视频:厦门新盘项目简约风格样板房展示 -- 2008-03-19 19:32:00
·"新楼王"12.2万/㎡ 西湖边房子该值多少钱? -- 2008-01-02 08:55:00
·"新楼王"12.2万/㎡ 西湖边房子该值多少钱? -- 2008-01-02 08:55:00
·比汤臣一品还贵 西湖边房子卖出每平12.2万 -- 2007-11-15 08:50:00
欢迎网友到业主社区畅所欲言! 【我要“揪”错】【Email推荐】【关闭
厦门房地产联合网免责声明
    作为网络媒体,XMHOUSE.COM只为网友提供一个言论平台,网友言论并不代表XMHOUSE.COM的观点。因此,XMHOUSE.COM对于该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
    XMHOUSE.COM尊重他人的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同时也要求我们的使用者也尊重他人之权利。请网友在发表言论的时候注意措辞,禁止带有攻击性、反动、色情的词汇。XMHOUSE.COM在适当情况下,可以决定终止侵害或违反他人权利之使用者的帐号。
    如果您认为您的作品被非法重制,请及时向我们投诉。同时,对于侵犯本网版权的行文,我们也将保留起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