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保障范围要进一步扩大
福建省今年经济体制改革“大方向”确定
今年,福建省将在社会保障、城市住房保障、电价分类改革等方面,有较大“动作”。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 《关于2008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今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主要涉及10个重点领域和39个关键环节。
关键词:社会保障
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
《意见》提出要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办学经费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费发放教科书、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
在住房保障方面,全年要解决7500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各地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扩大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探索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等等。
关键词:区域协调
制定海西城市群发展规划
对区域协调发展,《意见》提出要创新体制机制。
制定实施海峡西岸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优化城市总体布局,推进县城和中心集镇建设,构建城市联盟,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推进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扶持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山区、海岛、库区和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关键词:国资管理
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
《意见》提出,今年要组织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稳步实施省属企业整合重组,推动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促进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制度。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资产收益权,完善和规范收益分配的管理程序,强化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力度。
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项目,指导实施企业债转股。
关键词:乡镇改革
推行乡镇编制实名制管理
《意见》指出,今年将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行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数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进一步扩大改革范围。
积极引导和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流转规范化管理试点范围,在部分劳动力已大量转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较活跃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继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仲裁的程序和方法,积极推进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立法工作。
关键词:金融改革
鼓励企业改制上市、发行债券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把金融支农做为重点推进的方向。引导发达地区农村金融合作机构重组设立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
此外,《意见》还提出深化政银企合作,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通过股权融资、改制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增强信用社、创业投资机构和信托投资公司的服务功能,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关键词:价格机制
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
在推进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开展销售电价分类改革,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围绕节能减排,加强和完善脱硫电价管理,对完成脱硫设施改造的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实行脱硫加价,对脱硫设施投运率低于90%的燃煤电厂实行惩罚性电价;积极运用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的电价政策;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完善促进污水、垃圾处理的收费政策,实施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海峡导报 杨文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