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
沪京粤排前三 福建位居第九
中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10日上午发布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的最新经济综合竞争力评价结果:2006年,上海、北京、广东继续蝉联三甲,安徽省上升了5位升幅最大。
2006年全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上海、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天津、辽宁、福建、河北;排在中游的依次为:河南、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山西、安徽、湖北、四川、吉林、江西;处于下游区的依次为:陕西、新疆、重庆、广西、海南、青海、宁夏、云南、甘肃、贵州、西藏。
与2005年相比,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上升明显的为中部省份,其中升幅最大的安徽省上升了5位,湖北省上升了4位,河南省上升了2位。
根据评价结果,在全国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排名中,上海、广东、北京居前三位。省域发展环境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基础设施竞争力和软环境竞争力。
在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中,江苏、广东、上海居前三位。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指标。
2006年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山东、北京、天津、辽宁、福建、河南。
在全国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排名中,山东、广东、江苏居前三位。省域产业经济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农业竞争力、工业竞争力、服务业竞争力和企业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产业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山东、广东、江苏、上海、浙江、北京、黑龙江、内蒙古、新疆、天津。
在全国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排名中,浙江、天津、上海居前三位。省域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发展方式竞争力和协调发展竞争力。
2006年全国各省、区、市科学和谐发展竞争力处于上游区的依次为浙江、天津、上海、新疆、山东、黑龙江、江苏、福建、北京、河北。
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研究中心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管理世界》杂志社、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和福建师范大学联合成立。(海峡导报 驻福州记者 林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