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人被关押 土地证咋过户
律师建议买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卖方授权处理
“原来她一直在说谎,我还怎么能相信她说的话!”近日,竺先生投书本报反映称,他于2007年1月9日购买了龙海的一处房产,付清房款后双方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但土地证过户手续卖方却迟迟没有办理。卖方女主人开始的理由是丈夫出国打工联系不上,后来又出示材料称丈夫被警方逮捕关押在看守所,无法配合办土地证。竺先生希望能够得到法律专家的指点,尽快办好手续。
买完房子土地证没过户
竺先生称,居住在厦门的他于2007年1月9日向黄先生和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处位于漳州龙海的房子,当天双方就将房产证过了户。但因为漳州的政策和厦门不同,房产证和土地证是分开办理的,当时土地证没过户。竺先生当天向对方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款项,同时承担了其他一切费用。随后双方约定于2007年1月16日移交房屋。
但就在土地证这个问题上,让住进新家的竺先生困扰不堪,卖方一直不愿办理该房的土地证过户手续。无奈之下,竺先生只好找到张女士所在的文屏社区居委会,希望得到调解,居委会的负责人亲自约双方进行了调解。
称丈夫出国无法办理
调解中张女士表示,她同意配合办理土地证过户,但是因为她丈夫黄先生外出泰国打工,工作地址不详,电话联系不上……“等我与丈夫联系上了,就马上配合办证。”张女士这样说。
这让竺先生心里产生了一个很大的疑团,他觉得张女士所说的话太不符合逻辑了,“自己的丈夫外出打工一年多了,竟然连地址、电话都不知道,怎么可能呢?”
而在竺先生找张女士所在的居委会帮忙调解之前,他和张女士对此问题进行过商议,得到了一个令人觉得奇怪的答案。张女士说,在土地证过户过程中,实在不行的话,她可以找一个男人去顶替其丈夫黄先生办理。这让竺先生很吃惊,办房产买卖交易是很严肃的事情,应该依法办理证件手续,不能掺杂半点虚假,办土地证时随便找一个人冒名顶替怎么会合法?
原来是被看守所关押
无奈之下竺先生想到了求助于法律。当张女士得知竺先生即将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消息后,2008年5月26日下午,她找竺先生去家里面谈。这时,张女士才说出了真话,原来她说丈夫到泰国去打工是假的,其实她丈夫于2007年11月被警方逮捕了,目前被关押在看守所。
说完,张女士拿出了公安部门发的逮捕证。为了让竺先生放心,她还表示愿意先给他2000元作为押金,待她丈夫恢复自由之后,可以一起去找有关部门办理土地证过户。
仍然放心不下,竺先生又找到本报寻求法律援助,卖方黄先生被逮捕关押在看守所至今还没判刑,下一步他该如何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呢?
律师支招
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被关押者授权处理
商报“业主智囊团”成员、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竺先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可以根据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卖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过户手续。待判决生效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纠纷。另一途径是,待卖方刑事案件判决后,由张女士在会见丈夫时,通过丈夫授权的方式(该授权委托书最好是通过公证处公证过的),取得丈夫对该房屋处理的授权,这样也可以凭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有关的过户手续。
(厦门商报 谢祯 实习生 王蓓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