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按日出租 执法人员伤脑筋
是出租房吧,但又按日收取房租;是旅社吧,却不具备经营资质。昨天,执法人员检查新垵的“住宿”服务时,伤透了脑筋。
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检查了两家位于新垵中路的“住宿”,它们在路口和外墙上悬挂了大幅广告“高中低档房,24小时服务”等。最便宜的单间每晚20元起价,最贵的贵宾房也不过88元。
民警在服务台上发现了一本简单的租住协议,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都是空白。让警方忧心的是,这种混乱的管理,在务工人员集中的新阳工业区内,很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避风港”。
“住宿是个新概念”工商人员说,这是经营者在打擦边球。虽然从事的是类似“旅社”的业务,但这些民宅过不了消防验收,无法取得任何有效证照。
这样的“住宿”在新垵中路就有10来家,而整个新阳辖区内,有20多家以出租房为幌子的“住宿”。从本月开始,工商、公安等部门将对这些“住宿”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表示,“住宿”这种新鲜事物,该如何界定它的性质,是加强管理、规范经营,还是依法取缔,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厦门晚报 文/图 记者 汪权 通讯员 刘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