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侄女借房去落户 没要回房子反遭告
与表侄女对簿公堂,试图讨回一套楼中楼,陈先生最终输了官司。最近,表侄女郭小姐反戈一击,告陈先生影响了她卖房,要陈先生赔偿4万余元。
郭小姐说,2006年11月间,她以65万元的价格,打算把属于她的那套楼中楼出让给华某。双方合同都签了,房管部门也受理了交易申请,并通知他们交易会在2006年12月11日完成买卖程序。
之后,陈先生多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致她名下这套楼中楼被法院查封、冻结,无法交易。
据查,1997年5月15日,天乙房地产公司因拖欠陈先生的工程款,把海沧天乙广场的两套楼中楼抵给陈先生,作价43万元,但双方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01年12月17日,天乙公司又将其中一套楼中楼,以25万余元的价格卖给了天乙公司副总郭某的女儿,即陈先生的表侄女郭小姐。
陈先生一直认为,郭小姐是借他的房子去落户。但法院最终确认,这套楼中楼应该归郭小姐。1月4日,房子的查封、冻结手续被解除。
郭小姐认为,陈先生起诉害得她一直未能收到房款,损失重大。因此,陈先生应该以65万元房价为基数,赔偿从2006年12月11日至2008年元月4日的利息损失。
目前,陈先生未对此案作出回应。陈先生跟表哥一家原本关系很不错,如今,两亲戚之间的矛盾,显然又进一步激化了。(厦门晚报 廖桂金 通讯员 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