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诞生首份居民住房日照观测报告 房子日照多久一测就知
房子的日照时间到底是多少,对面的高楼到底挡住了家里多少阳光,在凤凰山庄70号楼业主委托下,市气象部门近日花了两天时间,到他家用专门仪器观测,并出具了详细的观测报告。
这是我市气象部门为居民住房出具的第一份日照观测报告,报告显示“无日照”。昨日,凤凰山庄的业主拿着这份报告,找到了对面高楼的开发商,要讨回自己的阳光权。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厦门的住房日照时间应该满足以下标准:冬至日,日照时数大于等于1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9:00—15:00。日照时间的计算起点为底层窗台面,距离室内地面0.9米高的位置。
气象部门的专业人员在上月的27日、28日,来到凤凰山庄70号楼702室业主施先生家中。施先生家位于顶楼,一架专门观测日照的暗筒日照观测计,设置在屋顶南侧平台上,这个地方出现日照的几率应该更大。有日照时,观测计能灵敏捕捉,并将数据自动打印在日照图标上,显示日照时间。
27日4时到17时30分,天气阴转晴,观测计自记纸上,没有打印出任何痕迹,显示日照时间“0.0”,即无日照。同时间设置在狐尾山气象台的观测计,却打印出一长一短两条连续的弧线,显示日照时间“5.0”,即5小时。
28日4时到17时30分,晴天,凤凰山庄观测计依然没有任何打印痕迹,而同时狐尾山上为两条长弧线,显示为8.6小时。
专业气象台出具报告称:按照气象观测规范,观测点视野开阔,观测结果可代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凤凰山庄70号702室的日照情况。经现场观测,观测点日照时间均为0小时。
报告特别提到:观测数据显示,702室的日照除了受太阳本身移动及气象变化影响外,还受到非气象因素影响。报告还附录了数张观测图表。
据悉,我市曾发生过阳光权纠纷的事例,但业主当时没有拿出专业的日照监测报告,有的业主找到公证部门来公证。
记者从气象部门了解到,日照监测服务是在中央气象局的统一要求下开展的,以应对日照权利纠纷日益增多的情况。(厦门晚报 杜世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