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管理办法近期颁布 财政投融资采用不良中介要问责
职业介绍、财产评估、土地股价、律师、监理、房产中介、保险中介……如今我市各类中介结构数量庞大,不守信用,甚至诈骗行为时有发生,相关部门管理起来,并不得心应手,关键还是无法可依。
记者上午从我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会议上获悉,《厦门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即将出台,中介机构监督将有法可依。
历经一年的反复调研和论证,办法已于第1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办法针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体制不顺、行业协会无所作为、中介市场亟待修正等实际情况,重点在中介市场施行准入监管、信息公布、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限制与禁止制度。
如中介机构在本市执业的,应当办理工商执照,并向本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告知性的资质备案手续;中介执业人员应当取得执业资格方可执业;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系统,披露不守信用的中介;财政投融资项目采用不良中介机构服务时,实行问责制。
去年,我市92个行业协会与139家经济类鉴证类中介组织已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各主管部门纷纷出台整改措施。如司法局推出的办理案件质量跟踪反馈制度,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查处。
各部门还联合打击了一些虚假签证和中介代理违法案件,如厦门至业评估公司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厦门辰远房屋拆迁工程有限公司拓展部经理诈骗等,法院已进行判决,相关公司资、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被吊销。
市领导黄杰成、丁国炎、黄菱参加了上午的会议。(厦门晚报 杜世成)